政府建議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-商業電台-2014-06-18
政府建議制定發牌制度,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運。
日後經營骨灰安置所需要領有牌照、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。
骨灰安置所必須符合批地契約或其他土地文書、城市規劃及樓宇安全等方面的規定,以及向發牌委員會提交管理方案等。
在今日上午八時前已營運並已有骨灰安放的骨灰安置所, 如果在一九九零年一月一日前已開始營運,並且符合條例草案下的其他規定,可在日後發牌制度實施時申領豁免書。
政府建議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負責發牌。
政府建議制定發牌制度,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運。
日後經營骨灰安置所需要領有牌照、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。
骨灰安置所必須符合批地契約或其他土地文書、城市規劃及樓宇安全等方面的規定,以及向發牌委員會提交管理方案等。
在今日上午八時前已營運並已有骨灰安放的骨灰安置所, 如果在一九九零年一月一日前已開始營運,並且符合條例草案下的其他規定,可在日後發牌制度實施時申領豁免書。
政府建議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負責發牌。